山东以金融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将设黄河三角洲银行

[ 2010-06-04 15:35:34 | 作者: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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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政府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意见》,提出今年黄河三角洲区域新增贷款达到500亿元以上;探索设立黄河三角洲区域性股权场外交易市场和黄河三角洲开发投资公司;东营市商业银行将适时申请更名为黄河三角洲银行。

  意见提出,制定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重点支持项目目录及指引,努力扩大信贷投放,2010年,黄河三角洲区域新增贷款达到500亿元以上,增速高于全省2个百分点以上。

  实施区域信贷政策倾斜,推动各银行制定专项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政策,对区域内分支机构给予重点支持,放宽信贷审批和业务创新权限;优先审批安排区域内优势产业客户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融资申请,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给予最大限度优惠,争取总行直贷、单列规模,特别是将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特色产业项目、资源高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列入差别化政策;争取将区域内中心城市纳入总行市政建设“重点支持类”城市名单;支持各银行在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设立中小企业信贷分部、票据分中心等营运中心,在贷款授信、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8家银行,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短期融资券承销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信托计划、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业务。

  意见同时要求,推动该区域加强与天津滨海新区的对接,探索设立黄河三角洲区域性股权场外交易市场,开展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支持区域内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申报“新三板”试点,为完善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创造条件、探索路子。引导区域内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较高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2年内新增首发上市企业10家以上,首发融资和再融资100亿元以上。引导发起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投资公司,发挥黄河三角洲地区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购买、储备、开发土地,抵押融资,滚动发展,采用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发行企业债等多种融资方式,为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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